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及《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漳州市南靖县烟草专卖局2026年9月份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证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范围
本次公示范围为2026年9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南靖县烟草专卖局受理并办结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变更、延续、停业、恢复营业、歇业、补办等事项。
二、办证情况
(一)新办情况。2026年9月,全县共受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申请若干户,经依法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新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并载明经营者名称、经营地址、许可范围、有效期限等信息。具体名单详见本局公示栏及政务公开栏目。
(二)变更情况。对许可证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零售户,经申请并审核符合条件的,依法办理变更手续,变更事项主要包括经营者名称、经营地址名称、经营范围等。
(三)延续情况。对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继续经营的零售户,经审查符合延续条件的,依法准予延续,并重新核定有效期限。
(四)停业、恢复营业、歇业及补办情况。按照《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对提出停业、恢复营业、歇业及补办申请的零售户,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三、许可条件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核发,严格执行合理布局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监督方式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南靖县烟草专卖局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线索。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596-XXXXXXXX
通讯地址:漳州市南靖县XX路XX号南靖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许可证办证情况同时在福建省烟草专卖局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及南靖县烟草专卖局办证服务窗口予以公布。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零售户,应当依法依规经营,不得涂改、伪造、变造许可证,不得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许可证。
特此公示。
漳州市南靖县烟草专卖局
2026年10月